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為了活絡國內金融市場資金動能,行政院會今(1)日通過開放大陸投資人及在台陸資投資基金和外幣債券。金管會副主委桂先農指出,此次開放不是所謂境內合格機構投資人,不涉及《兩岸服貿協議》,投資標的是外幣債券跟基金,可以增加資本市場和資金動能,不會對上市上櫃公司股權控管造成影響,可以解除這樣的顧慮,最快11月底前可上路。此舉也是新政府上台後首度向大陸釋出開放兩岸金融交流善意。
▲金管會副主委桂先農指出,開放大陸投資人及在台陸資投資基金和外幣債券。(圖/記者盧素梅攝)
行政院會今(1)日聽取金管會報告報告「三力四挺」政策,即是以資金、智囊、場域等「三力」,挺產業、創新、創業、就業。其中活絡資本市場策略中,金管會將同意中國大媽可來台購買基金及外幣債。
桂先農在會後記者會中指出,大陸資金可投資的分為四類,第一類是若投資標的是基金(包含ETF),幣別是新台幣計價,身份在我國取得居留證的大陸人士或在台投資事業,不受現行5億美元投資限度限制;依法入境的大陸觀光客,但沒有居留權,可以投資新台幣計價基金,但仍有QDII(指經大陸地區證券、銀行及保險主管機關核准之合格機構投資者)5億美元額度控管;沒有入境的投資人,不能投資這樣的金融商品。
第二種商品是外幣計價、投資國內市場達30%以上的基金,增加5億美元的額度,與QDII共用。第三種商品是外幣計價、投資國內市場達30%以上的基金,不受額度控管;第四種是外幣計價的外幣債卷,不受額度控管。
桂先農說,此案已經跟相關部會,中央銀行,陸委會等相關部會取得共識,並在今天院會提出後會來推動,後續需要修改相關《大陸地區投資人台來從事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核報行政院後即可施行,不需送立法院,預計約需3個月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