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廣東省潮州市1名區長因為貪汙受查,他寫悔過書時對於收黑錢有如此歪理:不收錢是不近人情。
廣州日報今天(12日)報導,去年,中共潮州市紀委查處中共潮州市湘橋區委前副書記、區長陳鵬的嚴重違紀案。
在紀律審查期間,陳鵬寫下10份悔過書,文中多次出現「窮人的錢不能收,老闆的錢收一點也無所謂」、「不收錢是不近人情」、「劫富不劫貧」等言辭。
他並認為「自己本質是不壞的」。
據報導,陳鵬從一名湘橋房管所所長,成為市房管局副局長、局長,中共湘橋區委副書記、區長僅用了9年時間,平均每3年便晉升1次。
而他從2003年春節開始收受他人錢物起,到案發已有13年,尤其在他任職於市房管局和市國土局期間,掌握著關乎國計民生資源的重要權力,也成了當地企業老闆們的重點「圍獵」對象。
報導指出,陳鵬於2003年至2005年期間就收受了41家房地產開發商、下屬單位等機構的錢財,先後有人民幣186萬元、217萬港元、6.3萬美元,另有黃金、洋酒、字畫等禮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