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金遲遲未提假扣押 黃國昌開砲:聽了快休克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兆豐金旗下兆豐銀紐約分行,遭美國紐約金融服務署(NYDFS)重罰1.8億美金(約新台幣57億),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21)日在《新台灣加油》還原立院質詢過程,並痛批兆豐早在2010年就有違失,金管會卻未處理,導致現在遭到重罰。

新台灣,JR

金管會針對兆豐銀紐約分行調查,總結出存款開戶KYC作業不當、洗錢防制檢核未落實、申報作業未落實、內控不佳等4大缺失。但黃國昌搜尋兆豐銀近年的年報,卻發現這些問題早就不是第一次發生了!

黃國昌指出,早在2010年到2012年,兆豐銀巴拿馬分行就出現嚴重違法情事,其中包括違反洗錢防制規定、存款開戶沒有確認身分、對可疑的交易沒有留存資訊控管、匯款沒有依法留存最終受益人的資料及無獨立的法遵長。

新台灣,JR

黃國昌質疑,2010年到2012年,當時金管會卻沒有對兆豐採取任何裁罰,理由是「巴拿馬金融監理機關已經開罰了2萬美元,所以台灣不用罰」,與如今金管會對兆豐銀紐約分行的缺失開罰1千萬元,對比之下突顯出當時金管會應該作為卻沒有作為,讓兆豐銀內部違法情事持續存在,導致今年被NYDFS重罰了57億的苦果。

黃國昌指出,兆豐銀巴拿馬分行在2010年到2012年出現缺失的期間內,前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就是兆豐銀行的常務董事,也質疑「兆豐銀公開給金管會所揭露的違失報告,被裁處的報告當中沒有經過董事會,有可能去金管會嗎?當初的金管會到今天還可以諉為不知嗎?」

對於兆豐銀紐約分行的金檢調查報告,調查時間只有2015年到2016年,黃國昌認為「這是自我閹割式的鋸箭調查」,應從2010年到2014年進行責任追究,不僅是兆豐內部,財政部、金管會有無缺失也得查清楚。

黃國昌也認為,兆豐高層疏失責任很明確,金管會雖解除蔡友才等6人職務,但卻未執行假扣押,但兆豐金董事長張兆順卻表示「要提起訴訟才可以假扣押」,讓黃國昌直說「聽了快要休克了」,直言保全債權就能提假扣押,未來如果有人脫產,兆豐銀、財政部及金管會都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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