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樂陞科技」股票公開收購疑涉違反證交法案,董事長許金龍遭檢方聲押禁見,法院兩度裁定交保,檢方不服提起抗告,台北地院颱風夜重開羈押庭,今(28)日凌晨4時許仍裁定許金龍以2000萬元交保,且限制住居、定時向轄區派出所報到,並追加限制出境、出海。對於交保裁定,北檢於下午5時再即時提出抗告。
北檢認為,北院2000萬元的交保裁定,內容有前後矛盾之虞,另外,被告許金龍有逃亡、勾串證人及滅證事由,所以提出抗告。
檢方指出,原審法院裁定認為被告並無逃亡之虞,亦無與共犯或證人有勾串之虞,而未有檢方所指刑事訴訟法中的羈押原因,卻又命被告具保2000萬元及限制住居之裁定,裁定顯然有矛盾。
檢調23日針對日商「百尺竿頭」公開收購樂陞股票案發動大規模搜索,並傳喚許金龍、獨立董事陳文茜、尹啟銘等50人到案,檢方漏夜偵訊後,24日凌晨將百尺竿頭前負責人黃文鴻等人,以3百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另以涉犯證券詐欺等罪,且有逃亡、串證之虞聲押禁見許金龍,但北院晚間裁定以1千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且每周向警方報到3次,經北檢提出即時抗告,高院25日傍晚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北院重裁,北院26日凌晨重開羈押庭後,仍讓許金龍獲得交保,只是金額提高到2千萬元,北檢不服再提抗告,高院27日凌晨2度撤銷發回重裁,北院晚間3度開羈押庭,於28日凌晨裁定,維持讓許金龍以2000萬元交保,檢方傍晚又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