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書維/彰化報導
警察局前竟有攤販大膽叫賣,原來是彰化芬園消防隊前土地,僅十分之一為公家所有,剩下皆為私人土地,地主不滿土地被劃為機關用地,政府卻遲遲沒有徵收,這一拖就是40幾年,讓地主氣得乾脆拿來出租,也讓警局前出現攤車開張卻無法可管的特殊現象。
▲民眾控訴彰化縣政府佔用土地40年還不徵收。
記者:「你知道外面為什麼圍成那樣?」
民眾:「不知道。」
記者:「會覺得很不方便嗎?」
民眾:「很不方便阿。」
▲地主索性將地出租,才會出現在警局前擺攤叫賣的景況。
攤販就這麼大剌剌的在警局門口做生意,原來芬園消防隊前土地僅有十分之一屬於鄉公所,剩下皆為私人所有,地主不滿早在40多年前政府就把地劃為機關用地,卻一直不願徵收,一氣之下乾脆開放讓人承租。
地主蔡先生:「這塊土地最近有人來跟我租用,那我是空地租給他,就6千塊而已。」
鄉公所代表:「畢竟他們是沒有執照的,那我們會加強取締。」
警察局代表:「因為這個是在私人土地裡面,我們依規定是無法開罰,前面擺攤位對我們派出所同仁的勤務運作是完完全全沒有影響的。」
地主蔡先生:「權責單位是縣政府還是你們鄉公所?如果是你們鄉公所我很高興,因為我就會告鄉公所。」一筆爛帳看來警方也不想介入,縣府表示目前沒編預算無法徵收,但未來還是會朝徵收方式處理,只是一等超過四十年,看來地主、縣府和鄉公所三方還有得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