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雲林縣1名55歲的林姓通緝犯,上月26日凌晨2時許搭乘客運抵達台北轉運站,下車後因行跡可疑遭保大警員盤查,他起初宣稱自己忘記攜帶身分證,警員請他背出身分證字號,林男也支吾其詞,還說自己沒犯罪不需要被盤查,最後才勉為其難交出行李,警員先在行李中發現法院傳喚通知書,林男遂一改先前態度,轉而向警方坦承這次被抓就是無期徒刑,加上另外3件毒品通緝案,至少要服刑30年才能假釋出獄。
▲警方在林嫌行李中搜出法院通知書及遺書。(圖/翻攝畫面)
警員持續翻找林男行李時,他突然冒出一句驚人之語:「我如果現在跑,你們可不可以對我開槍?」令在場警員感到啼笑皆非,林男接著說:「都被判無期了要我怎麼辦?我就是希望你們開槍打我,這樣不行嗎?」警員又在行李中搜出一封遺書,內容寫到「一生中全無作為,除歷盡風險成了毒梟走了漫長的路,錢賺到了、賭大了、玩大了(女人與毒品),最後落了無期徒刑的刑責…」警員看完後亦充滿感嘆,還安慰林男不要放棄,出獄後再重新做人!
▲林嫌遺書裡滿是懺悔之意。(圖/翻攝畫面)
未料警員竟在行李夾層裡,翻出海洛英、安非他命及小型電子磅秤等證物,憤而喝斥林男:「你害我剛才白感動了!」大量毒品坐實臨男毒梟作風絲毫未改,當天北上顯然是為了交易而來,警方訊後除將林男移送法院歸案外,查獲毒品部分則另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