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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里蘭卡一名16歲少女因為家庭經濟窘困,她從鄰居口中得知到新加坡賣淫一個月可賺1500新幣(約3.4萬元台幣),最後經鄰居慫恿之下,她為了賺錢選擇出國賣淫,沒想到短短12天的期間,竟被迫接客高達207人。
▲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根據《STOMP》報導,少女表示,她到新加坡南部一間妓院後,不但12天被迫接客207人,去年8月拉客時被警員逮捕時,妓院老闆卻沒有發給少女任何薪資。少女在庭上表示,她在家鄉和患有胃癌的祖母住在一起,父親因為有高血壓和氣喘沒有辦法工作,一家經濟陷入困境,輾轉從鄰居口中得知可以到新加坡賣淫,為了賺錢才隻身到異鄉賣淫賺錢。
法院得知,嫖客買春一次15分鐘,要支付給妓院30新幣(約690元台幣),少女每晚至少要接客20人,昨(7)日法院開庭,68歲妓院老闆和一名27歲孟加拉籍公民,均被判刑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