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33歲張姓保育員涉抱起11歲何姓男童,重摔在地,導致男童送醫不治。苗栗縣政府社會處今(10)日指出,張姓保育員立即停職,同時將依兒少法針對育幼院開罰最高新台幣30萬元。
▲(示意圖/資料照)
新竹縣何姓男童因家暴遭到安置,昨晚不寫功課,又和同學嬉鬧、爆粗口,不服管教與張姓保育員發生肢體衝突,疑被抱起後重摔到地面,導致口吐白沫,送醫不治身亡。
檢警今日通知死者母親到場,進行相驗,發現何童身材瘦弱、左前額有明顯紅腫,肩膀和手臂也出現瘀青痕跡,檢察官除了約談張姓保育員外,也一一詢問昨天一起寫功課的同學,釐清案情,不過仍須等下周解剖驗屍才能確認死因。
育幼院周姓院長則態度低調,對於何童和張姓保育員日常關係與相處情況,僅表示「靜待司法調查」;張姓保育員經偵訊後已遭停職,並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苗栗縣政府社會處表示,育幼院內總共收容27名院生,雖然每個月例行性訪查都符合規定,但發生保育員重摔學童致死,重大不當管教案件,將依違反兒少法第83條規定,最高裁罰30萬元,並於明日請心理諮商師和社工進駐輔導其他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