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震豐、馬郁雯/新北報導
去年1月淡水一處停車場發生火警,六台車燒到全毀。火調報告出爐,直指起火點是一旁王姓里長30年的老宅,因為電線走火釀禍,里長還因此吃上公共危險罪官司。但民事賠償部分,到現在1年8個月過去了,還在打官司,有的車主也還在繳車貸。車主指控里長一拖再拖,甚至只想用60萬打發6台車。王姓里長說沒有不理賠,是賠償金額喬不攏。
▲ 停車場大火損及六台車。
鐵皮停車場突然從邊邊角角竄出火光,火越燒越旺,濃煙蔓延整個停車場,不到一會兒時間,裡面6台車通通遭殃,燒到幾乎全毀。竿蓁里里長王信崇:「出來就看到停車場一片火海,還有火花的聲音。」
王姓里長家就在隔壁,受訪時難掩驚恐,但後來火調報告出爐,起火點根本就是里長家。受害車主高先生:「(里長)說是人為縱火的可能,新北市消防署的鑑定報告火是從裡面燒出來的,疑似電線走火。」
▲ 法院認定里長有疏失。
王姓里長依公共危險罪被判拘役。法官認為,屋齡超過30年,電源配線已經老舊,房主應該善盡管理義務避免導致火災,認定王姓里長確實有疏失。如今一年八個月過去了,燒到剩下骨架的報廢車還停在原地,受害車主指控,除了賠償談不攏,里長還找關係想影響火調結果。
▲ ▼火燒車受害車主求償無門。
受害車主高先生:「律師的助理說最多(6台車)100萬,結果第二次在調解的時候(變成)最多60萬,6台車1台車10萬塊你覺得可能嗎?」
「我就跟妳說有委託律師要賠啊,怎麼不賠?只是說(賠償金)合理不合理。」里長反駁沒有說不賠,但官司打到現在遲遲沒結果,有的車主甚至還在繳貸款,處理不掉的問題,他們真的欲哭無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