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敖犬(莊濠全)從節目《我愛棒棒堂》出道後,2009年與小煜、威廉、阿緯組成「Lollipop@F」。敖犬卻在去年底獨自宣告「單飛」,與經紀公司「分工合作」爆發經紀糾紛,雙方鬧上法庭。日前開庭時,經紀公司找來證人出庭,指稱敖犬是因為「紅了」就只想單飛,不願再與其他團員合作,造成公司嚴重虧損。
▲藝人敖犬與經紀公司因為合約問題鬧上法庭。(圖/翻攝自敖犬臉書)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今年8月開庭時,法官曾勸說雙方可嘗試和解,當時敖犬的律師表示,在合約結束的前提之下,可以談和解,未來也可以繼續合作。法官也要求下次庭訊時,雙方當事人、證人皆要到場,這樣也可以先談和解,沒有結果的話就再繼續審理。
近期開庭,分工合作代表人馬佩芬與敖犬皆出庭,雙方也帶上證人。一開始雙方調解超過一個鐘頭,始終未達成共識,法官則改訊問證人。
分工合作正仁表示,當初公司指定由聲勢最高的敖犬擔任團體隊長,但他卻漸漸不願意與其他人合作,表現出「再度嘗到走紅的滋味」,透露出想單飛的意願。回顧簽約過程,證人表示,當時「Lollipop@F」已被前東家金牌大風冷凍一年,合約期滿才轉與分工合作簽約,本以為可藉敖犬高人氣讓「Lollipop@F」順利發展,沒想到他卻不顧其他團員,「忘恩負義」的表現讓人無法苟同。
過去敖犬也曾因為酬勞問題,推掉電影邀約,讓經紀公司非常氣憤。證人對此指出「賺錢機會不是沒有,但敖犬不能忍,也沒辦法」,因為大陸市場廣大,即使只是配角,也有許多機會,但敖犬卻以「酬勞太少、且是男配角」理由推辭。
證人指出,敖犬的行為已經造成公司虧損,主張他必須負責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