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20歲的馬來西亞青年Vincent,在網路上以Tommy為化名,在網路上以遊戲點數或其他方式誘騙未成年少女拍攝性感猥褻的影片和照片。甚至在網路販售這些照片還媒介性交易等;而我國警方透過國際刑警,通知馬來西亞警方,於14日將Vincent逮捕歸案。刑事局與馬國警方正在磋商,將全力爭取引渡嫌犯至台灣受審。
▲嫌犯Vincent照片(圖/翻攝自嫌犯臉書)
Vincent在網路論壇上兜售「台灣幼女」的性感清涼照,被刑事局盯上。嫌犯以遊戲點數引誘多名未成年青少女拍攝裸照或是自慰影片。並且向這些少女謊稱會刪除檔案,事實上卻是在網路兜售這些影片。
嫌犯會先在論壇上丟出部分照片,並且留下Line帳號供網友加好友,然後進行販售。總共40套圖,有40人受害,一系列圖輯售價台幣1000元左右。嫌犯更聲稱可以和圖片中的女性進行性交易,地點只能在台北的西門町,價格從5000到6000新台幣不等。
警方追查後發現,嫌犯的網路訊息來自於馬來西亞。原來Vincent是當地僑界望族出身,家境優渥。親友原以為只是個足不出戶的阿宅,沒想到竟是披著羊皮的狼。嫌犯手上有45組照、影片,20組為拍攝被害少女,其中1人馬來西亞籍,19人為台籍。
Vincent遭逮捕後,坦承有誘騙少女拍攝猥褻照片並且販售。但針對自己在Line上面聲稱有和照片少女進行性交易一事,他卻矢口否認。按照馬來西亞法律,嫌犯僅會被判6個月徒刑並可易科罰金;因此刑事局正在和馬國警方磋商要引渡Vincent來台受審,按照台灣《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Vincent會被判7年以上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