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宜德、潘俐雯/雲林報導
又見恐怖情人!雲林一名24歲妙齡女子,受不了前男友家暴分手,還申請保護令,但男子心有不甘,揪兩名朋友,埋伏在女友住家,將人當街強擄上車,載往屏東汽車旅館性侵,要求復合不成,又載她到南投、雲林、台南汽車旅館投宿,灌藥、凌虐性侵。女子遭擄走四天,趁前男友不注意時報警求救。
▲被害女子向警方陳述,被「恐怖情人」綁架性侵的事發經過。
10月12日路口監視器拍下,一輛白色轎車臨停路邊,這時一名妙齡女子驚恐跑到一旁飲料店,但紅衣男子和兩名朋友完全沒在怕,闖入飲料店當街將人強行拉上車揚長而去,四天後女子被警方救出。
▲嫌犯夥同兩名友人於12日晚間當街強擄被害人。
被害人:「我們來的時候,他身上有錢、有手機、有鑰匙這樣子。」
穿著短褲、露出長腿的妙齡女,就是被害人,受不了前男友家暴分手,還申請保護令。沒想到前男友會當街把她擄走,用膠帶綑綁手腳,12日從雲林直奔屏東,投宿在汽車旅館對她性侵,14日再載她投宿南投一家汽車旅館,晚間換到雲林,要求復合不成,15日換到台南。最後趁前男友車子壞了,步行到汽車旅館時求救。
▲嫌犯綁架被害人多日,並南北跑了許多家旅館性侵虐待被害人。
警方:「(前男友說)你命算撿回來的,再繼續亂交男朋友,我跟你說,你會死無葬身之地。」
警方趕來,被害人很驚恐,邊說邊哭,男子眼見事跡敗露,早一步翻牆逃逸。
警方追查,23歲嚴姓男子,和在遊藝場上班的被害人,交往同居半年,分手了男子還一再騷擾她,擄走被害人前,他才違反家暴令被帶進警局。
▲▼嫌犯違反家暴保護令進警局,一交保出來就去找被害人「算帳」。
男子囂張在派出所打卡,說「對你仁慈反換來這種下場,明天交保完還會遇得到。」果然男子心不有甘,加上雙方有十萬元財務糾紛,男子揪朋友埋伏,擄走被害人凌虐四天,所幸被害人及時求救脫逃。而逃逸的嚴姓男子,17日到案坦承犯行,警方依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傷害等六項罪,將男子移送法辦並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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