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60多歲楊姓婦人的女兒育有10名子女,外孫女5年多前未婚生女又離家,與人結婚生子後就不再過問女兒的生活,但楊婦的女兒家裡孩子多,家計沉重,根本無力撫養。疼愛孩子的她看不下去,出面聲請監護權。她向法官說:「不管多辛苦,都要把外曾孫女帶大。」她的真情流露打動法官,楊婦也順利取得監護權。
根據《聯合報》報導,桃園地院曾派調查官做家庭訪視,發現小女童居住的環境髒亂、空間狹小,人生活的地方卻是陰暗潮濕不通風,房間裡還有濃濃的狗味,調查官僅停留3分鐘就看到5隻蟑螂到處爬行。楊婦的女兒坦承「連自己都養不活」,今年又生了一個女兒,真的無力撫養外孫女,不想再當監護人;小女童則向調查官說「我沒有爸爸、媽媽不愛我。」
楊婦表示,她平時偶爾打零工,或靠親人接濟,每個月還有一萬多元可用,雖然經濟並不寬裕,但她向法官說「我們可以一天花一百元,買一碗麵分著吃,床小了點還可以擠一擠,再苦都要盡全力把曾孫養大。」
調查官訪視時,發現楊婦與小女童互動親密,兩人間流露出自然的真親,但小女童的母親及外婆很少探視。法官認為,楊婦的健康狀況還不錯,親友也能支持,裁定停止女童母親親權,改由楊婦監護。
律師認為,曾祖母這輩出面停止親權的案例較少,通常是夫妻或是高風險家庭由縣市政府聲請,還有的是子女本人、祖父母或家中長輩「看不下去」,才會向法院聲請停止親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