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郭姓婦人出軌12年,期間拒絕與丈夫行房還多次離家出走,丈夫因此提出離婚訴訟。19歲的女兒也站出來幫父親作證,表明多次聽到母親講電話時叫對方寶貝,還與對方討論要如何謀奪財產。結果郭姓婦人惱羞成怒,竟對法官嗆自己女兒「她是同性戀!」
▲郭婦外遇10多年。(示意圖/攝影者chia ying Yang, Flickr CC License)
據《聯合報》報導,郭婦丈夫表示自2003年起妻子就常常與不明男子通電話、一天到晚早出晚歸還拒絕與他行房,想好好與她溝通,她卻回嗆「早就不想要這個婚姻」。約一年前,郭婦擬好兩願離婚書後直接離家出走不再回家,丈夫才下定決心離婚。
女兒也表示,母親在家時百般羞辱父親,獨自外出時反而會打扮、還噴香水。令她震驚的是有一次聽到母親講電話時,竟說出「接下來會是一場革命」、「給我勇氣」等話語,還和電話那頭的人討論該如何爭奪財產,認為母親太過分才出面作證力挺父親。
聽見女兒的指稱,郭婦當場怒氣攻心開口反駁,認為女兒因自己是同性戀被她管教,才和她父親聯手說出對她不利的證詞。
士林地院則認為,郭婦搬離住處,直到丈夫提出離婚訴訟才返回,明顯無意經營婚姻生活,通過丈夫的離婚申請。針對財產分配的問題,連續三審都判女方須給予男方1400萬元,郭婦不服結果向高等法院提出再審卻遭到駁回,因此提出「丈夫想索討金錢」的說法,上訴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