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衛福部食藥署於2014年7月實施米粉正名,以含米量分為米粉、調和米粉或是炊粉,要求業者更改包裝,不料中國山寨品牌打著「新竹米粉」招牌趁虛而入,衝擊台灣米粉外銷市場,如今改回「米粉」的可能性大增。
食藥署昨(21)日與消費者團體、業者、專家研議,初步達成共識,現行標示為調合米粉或炊粉的產品未來有望回歸米粉標示,但仍要求業者須在包裝上加註含米量,含米量未達下限者仍不得標示為米粉。
食藥署表示,目前已委託新竹市政府、新竹米粉公會針對含米量下限進行調查,新制上路時間未定,實施後若標示不符者最高重罰400萬元。
▲中國大陸版「新竹米粉」。(圖/翻攝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