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為了防止國家安全情報工作遭到中國大陸等敵方偵蒐,行政院院會上午通過《國家安全局組織法》修正草案,未來國安局預算將寄列於其他政府機關,不再有國安局整筆的預算,其中機密預算的部分,由有關機關以機密方式處理之。全案仍須經立法院通過。
▲行政院院會上午通過《國家安全局組織法》修正草案,未來國安局預算將寄列於其他政府機關。(圖/記者盧素梅攝)
據了解,早年曾要求國安局預算不得寄列、隱藏在其他機關預算內,但為了避免敵對勢力偵搜、保障工作人員生命安危,國安局自1994年法制化後,就將預算參照一般機關編制送立法院審查,並寄列在國防部之下。
這次國安局在國安會要求下,為免敵對勢力、共軍得知我方情報工作預算規模等,因此將國安局預算擴大寄列在其他部會中。不過,由於過去有立委質疑此舉是規避立院監督,據知情人士指出,國安局寄列的機密預算仍舊需要經過立法院審查,包括編列、執行與決算,都由相關機關以機密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