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姚姓男子婚後仍忘不了舊愛,積極追求張姓前女友,不但參加對方的家庭聚會,還邀請女方和他同遊韓國,姚妻發現後,憤而提告求償200萬元。
▲示意圖(圖/攝影者欣盈, flickr CC License)
判決指出,姚妻控告,張女明知姚男已婚身分,卻還是和他交往,不但邀請姚男參加家庭聚會,同遊韓國期間兩人還拍攝親暱照片,且張女在臉書詢問「要吃什麼?」男方則回稱「吃你」顯示其關係曖昧。
姚妻指出,今年5月,張女曾透過臉書向姚男說「你是我深愛過的人」、「你是我心裡住的那個人」等語,姚男則回「妳心裡還是愛我」、「我一定會一直等妳,到妳回來。」不久後便提出離婚,姚妻認為兩人破壞她的家庭幸福,怒提告求償200萬元。
對此,張女表示,認識姚男已有15年之久,雖然兩人曾交往過,但早已分手,現在關係情同兄妹,親暱照片也只是角度問題。法官勘驗對話記錄後發現,張女曾提及「我們現在已經沒有任何關係。」認定張女並未接受對方追求,反觀姚男不斷示愛,應為妻子的婚姻破裂負起全責,昨(1)日判姚男須賠償妻子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