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嶼因土地都是原保地,房屋沒有建照,至今無一合法民宿;觀光局希望「地下屋」先解套,以「安全」取代「合法執照」問題。
媒體報導,交通部觀光局有意讓蘭嶼非法民宿就地合法。台東縣政府觀光旅遊處今天表示,詳細情況他們也不了解,看到媒體報導才知道。
觀旅處指出,蘭嶼島全部都是原住民保留地,過去沒有地號,地目幾乎都不是建地,因此地上物都沒有建照。合法民宿必須要有土地使用同意書和建築執照兩要素,因此蘭嶼至今沒有合法民宿。
觀旅處說,觀光局曾經實地走訪蘭嶼,幫忙蘭嶼民宿解套,觀光局當時希望,先讓「地下屋」經營民宿合法。地下屋符合特色建築,只要提出結構安全證明,就可以經營民宿,以「安全」來跳脫「合法執照」的問題。
觀旅處表示,觀光局要修法先解局蘭嶼地下屋可經營民宿問題,不知該法案是否已經通過。不過,除了地下屋外,其他建築物的民宿至今還是無法找到解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