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3年前的九月政爭事件,讓民進黨立委柯建銘對前總統馬英九提起自訴,控告馬涉嫌洩密、違反通保法及個資法,台北地院今年11月8日開庭,馬、柯均出庭。柯當庭對馬提起追加自訴,北院分案後,今(19)日判決追加自訴不受理。
北院指出,柯追加自訴主張,被告馬英九涉嫌於102年8月31日將「專案報告」等應秘密事項,以口頭方式洩漏予當時的行政院長江宜樺、前總統府副祕書長羅智強,涉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嫌。但自訴的犯罪事實,柯已於102年11月15日具狀北檢提出刑事告訴,並經檢方分案偵查,2案屬同一案件。
北院解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323條第1項規定,同一案件經檢方開始偵查後,依法不得再行自訴,則柯建銘於105年11月8日提起追加自訴,於法顯有不合,且無從補正,逕諭知自訴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