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廣東珠海斗門李姓女子,對一名何姓男子有好感,且何男與李女的前男友、表姊的男友都是同鄉,四名男子共同租屋同住。某天何男約李女喝酒聊天,另外三名男子也一同飲酒作樂,喝到一半李女出門去買下酒菜,四名男子竟商討要如何跟李女發生性關係。
李女返家後,在酒精催化下與何男發生性關係,另外三名男子趁何男去廁所時,輪姦獨處的李女。
事後李女不堪受辱報警,四名男子遭警方逮捕。法院認為,四人行為已構成性侵罪,何男強調他跟李女是「合意性交」,但法官不接受,四人被判處3年半至10年3個月不等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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