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天紅白拖」險K江宜樺 清大女學生遭罰5千元

好貴的紅白拖喔......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清華大學女學生孫致宇朝行政院長江宜樺扔「紅白拖」聲援華隆自救會員工,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5000元,士林地院指出,法官處罰的是她的「行為」,並無影響其言論自由,孫致宇以「丟鞋屬言論自由、社維法違憲」等理由提出抗告,但二審認為她的舉動未尊重社會中以「安定生活」為重要價值的社群,駁回抗告。

(鞋子成了近年來新興的發聲工具/示意圖)

合議庭法官表示,「丟鞋是表達意見的方法,並非言論內容本身」丟鞋的行為不只輕蔑及貶抑他人的人性尊嚴,也危及不特定人身體安全,同時妨害公務與正常社會活動的進行,法官認為,丟鞋原始動機雖屬正當,但手段不正確,「為保障多數人免於不可知的威脅,維護法定公務與正常社會活動,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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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翻攝自HealthToday健康生活網
 
江宜樺去年邀學生到影城觀賞「看見台灣」,聲援華隆關廠員工團體拿抗議標語牌衝上前,「紅白拖」差點砸中江宜樺,扔鞋的孫致宇遭逮,士院簡易庭依違反社維法裁罰5000元,孫致宇在調查庭上表示「丟鞋只是想讓訴求被媒體注意」,其律師劉繼蔚也質疑「是不是和公務人員對話必須很有禮貌」,認為法令在「保障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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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孫致宇「以言論自由正當化自己的行為」值得斟酌,5000元的罰鍰已從輕酌處,抗告駁回,不得再抗告,孫致宇針對抗告案出庭時,曾和318學運領袖陳為廷在法院前演行動劇,嘲諷江宜樺當學者時尊崇自由主義,對丟鞋舉動,她說「陳為廷也丟過劉政鴻」,認為「這樣會比較增加曝光機會」
 
女大生砸江揆鞋 罰5千不得抗告
 
裁罰5千元雖並不是一筆大數目,但律師認為政治人物對人民評論的忍受度應該高於一般人,像是過去一張靈堂照讓苗栗縣長劉政鴻不滿公民記者傅東森在網路上KUSO,雖然提告但法院一審判決無罪,過去李前總統也在參加運動會時遭人潑灑紅墨水,表情雖然錯愕,但最後卻沒對當事人計較,相較之下這一隻差點砸在江宜樺臉上的紅白拖,除了丟出人民對於政策的怒火,也看出了政治人物的高度。(整理:實習編輯范庭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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