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市中壢區泰豐輪胎廠前(17)日大火,火勢延燒6小時,產生碳黑粒子落塵,造成空氣汙染公害。桃園市長鄭文燦昨(18)日表示,由於輪胎廠太接近住宅區,即使是依規定需距離民宅10公尺,但該地禁不起二次災害,因此禁止工廠原址重建,將協商泰豐遷廠。
▲桃園市長鄭文燦。(圖/翻攝自鄭文燦臉書)
鄭文燦昨天下午到台北出席鐵路地下化記者會,會後被問及輪胎廠大火一事時指出,出事工廠緊鄰社區,有6間民宅被波及,緊急疏散近300人,造成居民重大損失,市府已經成立專案小組,負責向泰豐輪胎求償,盡力讓受到影響的市民能夠獲得該有的賠償。
鄭文燦表示,泰豐輪胎廠緊鄰社區,但是現階段只有化學物品倉庫有規範,此類儲存高能量物品的倉庫無法規範,未來將訂定規範規定高能量物品倉庫不能設置在住宅區,因此禁止泰豐原址重建,並協商遷廠。
鄭文燦說,依空汙法最高可罰泰豐100萬,可連續開罰,雖然泰豐過去公安紀錄還算良好,但現在出事了就要負起責任,會要求泰豐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