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紙爆內訌!監察人將召開股東臨時會 解任簡鴻文董座職務

台紙爆內訌,監察人陳如舜今(19)日依公司法,在3月13日召開2017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討論解任董事長簡鴻文職務。

台紙總經理余美玲表示,此次由監察人召開股東臨時會,主要因為和高山國際投資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簡鴻文無法在董事會內取得多數董事信任與支持,甚至無視多數董事的職權行使,在主席職責怠惰與嚴重違反公司治理的情形下,為維護台紙公司與全體股東權益,迫於無奈由監察人召開股東臨時會解任指派現在董事長法人董事。

余美玲指出,台紙公司原本 1月20日應由簡鴻文依第22屆第17次董事會臨時動議決議召開第18次會議,公司內包括余美玲在內四名董事與監察人並於1月9日聯名函請台紙公司及簡鴻文將「解任董事長」暨「補選董事長」兩議案列入第22屆第18次董事會議程。

結果簡鴻文視監察人及多數董事的提案為無物,拒不將這兩議案列入第18次董事會議程,更刻意在今天臨時通知取消原訂 1月20日召開的董事會,百般阻撓董事會召開與多數董事的合法提案,因此已無法在董事會內取得多數董事信任與支持,不適於再擔任台紙公司董事長及董事職務。

陳如舜表示,為了台紙公司利益及尊重全體股東權益暨發揮監督機關功能,有立即召集股東臨時會討論解任簡鴻文董事職務的必要,因此依公司法第220條規定召集台紙公司3月13日106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討論解任簡鴻文的董事職務案。

余美玲指出,台紙受國際紙與紙漿市場價格壓力下營運大幅衰退,2016年全年營收達新台幣43.45億元,年減30.46%,累計2016年前3季稅後淨利1.2億元,年減39.25%,EPS僅0.27元,大幅年減41.3%。

余美玲說,台紙新經營團隊自接手以來對各經理部門要求比起過去嚴謹甚多,但簡鴻文因一人身兼兆豐證券董事長與券商公會理事長等多項重要職位,長期以來分身乏術,無法代表公司確保各經理部門落實董事會的決議,且經常擱置董事會重大議案,尤其台紙轉型計畫由簡鴻文所提出,後續卻不親力親為主導推動,讓董事會成員頗為失望,因此不得已採取行動。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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