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70年歷史的台紙公司旗下在台灣台南市和越南有不少廠區土地,但董事長簡鴻文和總經理余美玲在轉型理念上不合,嫌隙頗深,甚至缺乏監察人在財報簽字導致股票停止交易的危機。
台紙在台南市新營區擁有廣達51公頃的製紙廠區,但製漿、造紙耗能汙染,新營廠區人口相對稠密,環保挑戰日趨嚴峻,此外,由於台灣缺乏林木資源,台紙廠漿紙產線設備老舊,以致生產成本日增,加上國際漿紙價格偏低,造成近5年漿紙合計淨損達新台幣17.5億元,台紙在2016年9月決定停止新營廠漿、紙產線運作,並改生產與造紙相關的化學品。
不過董總之間對於舊廠區的轉型理念不和,加上原本今年1月20日要召開的董事會中,余美玲及4位董事聯名函請將「解任董事長」暨「補選董事長」兩議案列入董事會議程,結果簡鴻文嚴拒,且不召開董事會,雙方嫌隙更深。
余美玲說,簡鴻文一人身兼兆豐證券董事長與券商公會理事長等多項重要職位,長期以來分身乏術代表公司確保各經理部門確切落實董事會的決議,且董事會重大議案擱置情形更是層出不窮。
余美玲說,台紙舊廠區轉型計畫是由簡鴻文提出,後續卻無法親力親為主導推動,董事長廢弛職務與怠忽職責,讓董事會成員疲於奔命,不得已決定由監察人陳如舜發出股東臨時會召集通知,定於今年3月13日召開2017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討論解任和高山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暨指派的代表人簡鴻文的董事職務。
未料簡鴻文2月3日率領兩名警察及自稱律師之王姓不明人士等至台紙新營總部,索取公司大小章未果,且和旺投資公司代表人李明哲也在同一天辭去監察人職務,致使僅剩唯一的監察人陳如舜因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規定當然解任,使得3月13日的股東臨時會也無法召開,公司治理和制度運作出現大問題。
余美玲解釋,台紙目前已無監察人可依法行使職權,無法承認台紙公司2016年財報,依照證券交易所營業細則規定必須在3月底前召開臨時股東會選任監察人以承認財報,依法必須在2月10日以前召集董事會才能符合法規完成所有相關法律程序,否則將面臨股票停止買賣處分風險,高達四萬餘名的台紙小股東權益恐面臨重大損害。
簡鴻文一直到發稿前,都未接手機回應。
紙業人士表示,簡鴻文等持股約14%,余美玲等持股約26%,雙方股權有差距,目前要先觀察2月10日是否召開董事會,若未召開董事會,屆時不排除還會進一步的法律爭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