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62歲董姓婦人與已婚袁男發展婚外情,董婦懷疑袁男又搞「小四」,假冒成小四劉女寫信給原配大嗆:「只有我能容得下他的巨無霸!」又扮演元配寫信到劉女工作單位檢舉劉,遭台北地院依偽造私文書罪3次判5個月徒刑,緩刑2年,可上訴。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該案判決書指出,董女身為袁男小三,懷疑袁男另勾結小四劉女,前年11月5日先以劉女的吳姓女同事之名寫信給劉女,聲明正在跟袁男交往;又冒充劉女寫信給元配,宣告「每晚跟我行歡5、6次」、「只有我才能容得下他的巨無霸」,要原配成全他們的感情,並附上擅自加工的兩人出遊照。
之後,她又冒充原配寫信到劉女工作的國防單位,檢舉劉女是「狐狸精」。而劉女表示,沒和袁男交往,卻因惡意檢舉信函影響工作,憤而報警提告偽造文書、誹謗等罪。董婦坦承犯案,台北地院依照偽造私文書罪判董婦5個月徒刑,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示意圖,與本事件人物無關。(圖/Shutter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