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消防局第三大隊執行春節爆竹專案查察,昨天晚間8時許前往三重區長壽街的佛具店,赫然發現店內塞滿逾100公斤的爆竹煙火,其中貼有認可標示的爆竹煙火總重為113.84公斤,未貼認可標示的爆竹煙火重量則為29.68公斤,安檢人員依法開立舉發單並沒入爆竹煙火。
▲新北市三重區的佛具店竟囤放上百公斤的爆竹煙火。(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消防局表示,貼有認可標示的爆竹煙火,每間香鋪最多只可囤放25公斤,佛具堂的重量本就超標許多,加上店內販賣未貼認可標示之爆竹煙火,並且未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最高可裁罰近200萬元。據了解,囤放上百公斤的爆竹煙火,倘若不慎引發爆炸,20坪的房屋將會瞬間夷為平地,除此之外,周圍20公尺外的建物亦會遭受波及,火勢亦會四處延燒,並造成許多人員傷亡,不可不慎。
▲佛具店囤放的爆竹煙火一部分甚至沒認可標示。(圖/翻攝畫面)
根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21、25條,未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爆竹煙火之製造場所及達中央主管機關所定管制量之儲存、販賣場所若無妥善保存及超量囤放,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升空類(如沖天炮)、飛行類、摔炮類的一般爆竹煙火禁止兒童施放,販賣商若是販售上述3類爆竹給兒童,一旦被查獲,最高可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
▲安檢人員沒入並帶回上百公斤的爆竹煙火。(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