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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將核廢料貯存場設於蘭嶼已35年,為此台電每3年發放2.2億元台幣做為補償金,但因監察院糾正其用途,2年前的補償金拖至昨日才發放,平均每人至少可以領4萬元,但蘭嶼居民在年前領到紅包卻開心不起來,直呼「我們要的是遷廠」。
▲蘭嶼居民希望台電能將核廢料貯存場遷走。
據《聯合報》報導,從14年前開始,鄉公所為提升鄉民的生活品質,將回饋金直接發送給鄉民,但2年前卻遭監察院糾正,認為該作法有違回饋金的規定,為此鄉公所決定依監察院要求,留下3000萬元作為公共工程款,因此直到昨日才順利將其餘回饋金發放。
蘭嶼目前有4315名鄉民,依照年齡、是否就學中等條件分配,每人最少也能領到4萬元,鄉民對於領到錢趕到相當開心,不過更多的人則是在歎息,認為核廢料住在家旁的未爆彈才是重點,希望遷廠能夠早日定案。(整理:實習編輯黃朝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