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安卡拉2日電)伊朗半官方的塔斯尼姆通訊社今天報導,最高法院今天依照伊斯蘭「以眼還眼」律法,判決1名向他人潑酸導致受害者失明的女性得弄瞎1眼作為懲罰。
路透社報導,1979年伊斯蘭革命運動後推出的伊斯蘭教律法(Sharia law),身體髮膚受到傷害的案件可允許使用報復性懲罰。
塔斯尼姆通訊社報導,兩年前,已認罪但身份未公開的加害者在迪達西市(Dehdasht)對受害者希瑪的臉部潑酸。
塔斯尼姆通訊社引用科吉盧耶省(Kohgiluyeh)首席法官卡拉米(Majid Karami)的話:「最高法院確定處以1隻眼睛失明的判決,作為『血債』的償還,另處以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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