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歐姓女子去年1月間,到朋友住處喝酒打麻將,後來歐女漸漸有了酒意,便在大夥起鬨下將胸罩往下拉,露出胸部讓一旁的友人觀看,沒想到其中一名賀姓女子竟趁機拍下影片並上傳到LINE群組,歐女得知後憤而提告。對此,新北地院依散布竊錄身體隱私部位內容罪,判賀2個月徒刑,可上訴。
▲示意圖(圖/翻攝自YouTube)
檢警調查,去年1月12日晚間6時許,歐女前往高姓友人住處打麻將、喝酒,直到晚間9時許,已經有醉意的歐女竟突然站起,將一旁高女丈夫的眼睛遮住後,便將自己的上衣往下拉露出內衣,一旁的友人見狀後,起鬨要歐女露出胸部,歐女隨即將內衣往下拉,露出胸部後穿回。
不料,這段過程已經全被一旁的賀姓女子錄下,還將這段影片上傳到有195位成員的LINE群組,歐女得知後氣憤提告。對此,賀女辯稱,聚會時都會錄影並上傳群組,當時只是錄打麻將過程,是歐女一時興起突然掀開上衣,她不小心將影片上傳群組,不是故意,不過,檢方認為,影片上傳群組要手動進行操作,不是自動上傳,賀女明知內容有所不妥仍手動上傳,難認不是故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