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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避免讓自己身處在危險之中,開車上路時除了得隨時注意周遭環境之外,還得注意其他駕駛有沒有惡意逼車的行為。北市近兩年取締逼車件數都逾40件,最常遭取締路段位在市民高架路段,對此,交通大隊表示,因為該路段較筆直且路段長,容易導致駕駛人有超速及逼車行為。
▲圖/翻攝自google map
立法院自2015年起,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訂罰則,只要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違規行為,可處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北市交通大隊指出,北市近2年取締逼車件數都逾40件,最常遭取締路段為市民高架路段,連續2年都各有4件取締,另外,大度路及中山北路等路段,同樣也是逼車遭取締的熱門地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