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針對私立世新大學簽署研修承諾書,同意課程中不得提及「一中一台」、「兩個中國」、「台灣獨立」等敏感議題。教育部長潘文忠今(2)日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世新簽署同意書未事先申報,已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3條,不論內容或過程均不適當,教育部將深入了解究責,並同時函發各校再次提醒守法。
(圖/記者林敬旻攝)
潘文忠指出,政府鼓勵兩岸學術交流,但應建立在「平等互惠」的前提下,目前了解世新簽署承諾書對象為浙江理工大學、浙江傳媒大學和江蘇師範大學三所學校,世新並未依法向教育部申報便擅自簽署同意書,將依私校法等相關法規處理。
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第33-3條內容規定,我方與中方學校若有書面約定合作應先向教育部申報,且其內容不得涉及政治性內容或違反法令,教育部受理其提出完整申報之日起30日內,不得為該締結聯盟或書面約定之合作行為;教育部未於30日內決定者,視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