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新北市報導
八仙樂園發生塵爆造成15死484傷,到現在兩年了,當時交通部觀光局事發後,要求八仙樂園勒令停業,直到所有調查告一段落,以及把缺失改善為止,對此八仙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則認為,八仙違規營業發生憾事的區域只是園區的一部分,但觀光局無限期停止「整個八仙園區」營業,違反比例原則,判撤銷停止營業的處分。
▲八仙遭停業兩年,園區像廢墟。
判決一出,隔天一早的八仙樂園,仍舊大門深鎖,但裡頭已經看見有員工走來走去,看起來是為了營業而做準備。但我們站到高處往裡頭看,游泳池髒髒的,角落還有不少不知道放了多久的落葉。旁邊的樹,也因為沒有人定期修剪,看起來雜亂無章。整個園區像是廢墟。但八仙樂園隨後發表聲明表示,停業後沒有收入,已經資遣大部分的員工,兩年來園區,多次遭到入侵破壞也得重建,什麼時候能真的營業?還需要審慎評估。
而八仙勝訴最主要原因,官審理時認為,塵爆是因為高溫電腦導致粉塵燃燒,游泳池以外的區域其實沒有違規事實,交通部觀光局更沒有證據認定其他區域有缺失而且立即有公共危險,卻勒令八仙樂園無限期停止「整個八仙海岸園區」營業,超過防止公共危險的目的,損害八仙樂園的財產權、營業權,違反比例原則。因此判決撤銷停止營業的處分,至於發生塵爆的區域該怎麼辦,判決並未提及。
▲勝訴隔天,八仙未對外營業,僅內部員工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