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014年基隆一名42歲郭姓男子與53歲大陸籍練姓女子進行性交易,因郭男不舉,練女好心不收錢,但郭男自覺受辱,當場勒死練女並姦屍。該案一、二審皆判郭男無期徒刑,郭男不服判決重新上訴,近日發回更審。
▲郭男原本想要性交易,但卻因不舉憤而殺人。(示意圖)
根據外媒報導,當時郭男到卡拉OK指定練女坐檯,之後邀約性交易,卻因不舉無法成功,於是練女安慰他「你都不行了,不收你錢」,只是這句話卻惹怒郭男,讓他憤而徒手勒死練女;又因郭男患有弱視,誤以為練女只是昏迷,便想繼續性交易,就用手、嘴撫摸親吻練女的胸部及下體逞慾,最後擔心練女會報警,郭男拿走其皮包才離開旅館。
而練女屍體則是到隔日上午才被旅館員工發現,檢方逮捕郭男後,認為他涉嫌殺人姦屍,依強制性交未遂、殺人、侮辱屍體等罪嫌起訴;而基隆地院一審則認為郭男不知練女死亡,且過程始終不舉,最後只依強制性交未遂而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