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60歲的男子,2013年與就讀高中的女兒小惠一起洗澡,為了逞一己私慾,竟以「長這麼大還不會洗澡」為由,趁機撫摸女兒胸部及下體;小惠難以忍受,向同學、師長訴苦,事件才得以曝光,而狼父遭高等法院判8個月有期徒刑。
▲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根據判決書指出,小惠淚訴,當時他們在浴室洗澡,父親說她沒洗乾淨,便拿蓮蓬頭沖她的身體,但過程中父親卻撫摸她私處,甚至還出手揉捏她的胸部,讓她感到相當不舒服。
小惠的父親表示,「就順手一摸、擦背、抓她的胸部,從胯下洗她的屁股看她有沒有沖乾淨」,還說女兒「長這麼大還不會洗澡!」
法官審理認為,小惠已經是高中生,性別發育明顯,且沒有身心障礙導致無法自理生活,因此認為沒必要直接觸摸她胸部與私處。高等法院指出,小惠平時與父親相處融洽,但父親卻為逞私慾對女兒伸出魔爪,因此認定他企圖猥褻、違反倫常,且造成小惠難以抹滅的傷害,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猥褻,判狼父8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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