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26歲的劉姓男子因和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判刑確定後卻未依規定到案,上月遭苗栗地檢署通緝。他於昨(14)日和朋友一同到電影院看《金剛:骷髏島》,返家途中卻被眼尖員警認出,當場逮個正著。
▲圖/中央社
據了解,劉男於前年誘騙未成年少女喝毒咖啡,還兩度發生性行為,案經法院判刑3年8月確定,不料,他卻未依規定到案執行,上月13日遭苗栗地檢署通緝。警方表示,劉男遭通緝後,警方曾多次前往其住處逮人,但都沒有找到人,好像消失在人間一般。
警方指出,昨日劉男乘坐在一名友人機車上,正要返回後龍家中,被正在執行巡邏勤務的警方發現,並在其住家巷口100公尺路口埋伏,並趁著劉男及友人等紅燈時,上前將他逮捕。劉男遭查獲後一臉錯愕,直呼「正在回想電影情節,沒想到就被逮了。」他向警方供稱,遭通緝後就鮮少跟家人聯繫,都在外地打零工,想要先賺點錢再進去牢裡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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