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涉及採購弊案,翁姓政風室主任、李姓課員疑護航業者得標疏濬工程遭收押,第五河川局洪姓前局長疑似知情,訊後被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
嘉義地檢署表示,水利署第五河川局政風室主任翁姓男子及前局長洪姓男子及管理課長洪姓男子、工務課員徐姓、方姓、李姓等男子,於去年1月間,利用第五河川局辦理「朴子溪斷面49-51疏浚工程」及「八掌溪斷面39-41疏浚工程」等工程。
翁姓主任、方姓課員等人涉嫌接受或要求開發營造公司負責人林姓男子等人招待喝花酒後,由林姓業者以低於底價搶標,標得工程標後,業者借用其他公司名義投標,再取得土石標。
嘉義地檢署懷疑洪姓前局長、翁姓主任、方姓課員、李姓課員等人明知業者違反「採售分離」規定,仍使順利得標,並予以掩護,藉以圖利林姓業者,任由業者等人販售朴子溪及八掌溪土石,牟取暴利。
專案小組調查,翁姓主任接受業者招待喝花酒後,疑似幫業者牽線,並與其他涉案的公務員護航,讓工程得以繼續進行。
嘉義地檢署檢察官江金星接獲檢舉後,指揮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偵辦,歷經1年餘深入追查,於昨天執行搜索,並帶回近20人訊問,包括前局長洪姓男子,於100年至105年8月擔任第五河川局長,於105年8月調任水利署副總工程司。
檢方複訊後,前局長洪姓男子,被以10萬元交保,另洪姓課長、徐姓及方姓課員以5萬元交保;而翁姓主任、李姓課員及業者林姓男子、劉姓男子遭聲押獲准。
▲八掌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