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引起輿論撻伐的綠島龍王鯛事件,獵捕龍王鯛的民宿業者「阿憲」辯稱視力模糊誤殺,法官未採信,判刑6個月,罰金新台幣30萬元,未宣告緩刑。
▲民宿業者捕龍王鯛遭判刑。(圖/資料照)
去年5月21日有民眾在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上貼出綠島保育明星曲紋唇魚(俗稱龍王鯛、蘇眉魚)被捕捉上岸,放在民宿前待宰畫面。
網友肉搜找出拍攝照片處在綠島「阿憲民宿」家中,海巡人員找到陳姓業者,陳姓業者說,照片6、7年前拍攝,幾天前有遊客要看「大隻魚」,他才傳照片,「沒想到變成這狀況」。
不過,有網友發現照片中,站在龍王鯛旁的右腳有刺青,「一看就知道是誰」,且腳上穿的品牌拖鞋是民國105年新款,戳破業者謊言,海巡單位立即偵辦。
台灣台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後,證實龍王鯛是被陳姓民宿業者以魚槍射殺後,再夥同友人撈上岸,檢察官具體求刑1年2個月。
台東地院審理時,陳姓業者辯稱,他有疾病,導致潛水在水深10、20公尺海水中時,會因水壓造成視力較模糊,射殺當下無法判斷,拖上岸才知道打到保育類龍王鯛。
▲民宿業者射殺稀有野生動物龍王鯛。(圖/中央社)
不過,法官調閱陳姓業者就醫資料,雖曾於103年3月20日因雙眼屈光不正就診,但迄今無再因眼疾就醫。此外,射殺龍王鯛時僅距離3到4公尺、一槍命中頭部上方面積狹小位置、命中後又曾近距離將魚穿孔,視線模糊不足採信。
法官認為陳姓業者自民國85年起擔任台東縣綠島鄉阿憲民宿實際負責人,兼營旅客觀光嚮導及潛水教練,明知龍王鯛是公告第2級珍貴稀有野生動物應保育,卻獵捕、宰殺,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併科罰金30萬元,未宣告緩刑。
張姓同夥則判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3年,向指定政府機關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並向公庫支付1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