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的太陽花學生運動期間,現任時代力量籍立法委員黃國昌與當時的學運領袖陳為廷、林飛帆等人,因涉犯妨害公務等罪遭訴,回顧太陽花學運,重要時間、事件,說明如下:
▲黃國昌、陳為廷、林飛帆等人獲判無罪。(圖/記者潘千詩攝)
--,民國103年3月18日,反黑箱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民主陣線等民間團體18日晚間在立法院外舉辦晚會,晚間9時突破立法院康園側門警力,衝入立法院占據議場,兩個街口外的行政院隨後加派警力戒備。
--103年3月23日,晚上7時左右,反服貿群眾和學生在行政院周邊拒馬上鋪起棉被,爬入行政院,在正門前廣場靜坐抗議;也有學生從天津街後門建物爬窗進入。
--103年3月24日,警方在凌晨展開第一波強制驅離行動,以優勢警力將學生抬上警備車,過程中發生多次肢體衝突,多人掛彩。警方沿街廣播要抗議群眾離開,並開動鎮暴水車,以水柱驅離民眾,在清晨5、6時清空行政院周邊道路。
--104年2月10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結反服貿抗爭衍生占領立法院、攻占行政院及路過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案;三一八占領立法院部分,起訴林飛帆、陳為廷等22人;在三二三攻占行政院部分,起訴學生魏揚等93人;四一一路過中正一部分,起訴學生洪崇晏等4人,總計起訴118人。
--104年5月5日,占行政院民眾指控遭警方驅離時受傷,向台北地院提起自訴,行政院提告。北檢依侵入建築物罪,追加起訴39人,併案台北地院審理。
--105年5月23日,時任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宣布,行政院長林全上任後批出第二份公文裁示,對126名被告撤回告訴乃論刑事告訴。
--106年3月31日,「318太陽花學運案」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