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馮珮汶/台北報導
交通部公路總局今(31)宣佈因應人口高齡化、延後退休年齡成為國際趨勢,4月1日起包含計程車在內等小型車職業駕駛年齡上限延長至70歲。
為了因應高齡社會需求,交通部經評估審議過後放寬小型車職業駕駛年齡上限,將由68歲上延至70歲,4月1日(六)起實施。公路總局表示,從99年12月實施65歲以上小型車職業駕駛在符合特定狀況下可換發有效期間1年的職業駕駛執照至68歲。
▲計程車示意圖。
公路總局說,規定68歲以上小型車職業駕駛人在更嚴格的體檢項目、認知功能測驗以及駕駛汽車肇事人受傷未被吊銷駕照處分者,應重新體檢及做失智症檢查等配套措施,方能換發1年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至70歲,而之後每年要檢測一次,預估至少3萬名運將適用。
另外超過68歲的職業駕駛人若在開車時發生肇事導致受傷未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者,應於公路監理機關通知後2個月內,重新辦理前項規定體格檢查及檢附無患有失智症證明文件,符合規定後就能繼續領有職業駕駛執照。
而新制上路後已年滿68歲但未滿70歲之職業駕駛人,因屆齡換領同等車類普通駕駛執照,也可依規定換發新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