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台北報導
國安局中校教官郭耿宏前年進行「對向移動交錯實彈射擊訓練」時,遭學員吳宥鈞射中頸椎,急救後頸部以下癱瘓臥床。郭姓教官為了每年都須審核的就養金資格,對時任特勤中心副指揮官的許昌和涉嫌開槍的吳宥鈞以及他旁邊的蔡柏豐等三人,提告過失致重傷害罪,要釐清責任,但台北地檢署認定,許昌沒有要求郭姓教官進行訓練,而吳宥鈞僅接受一個月的新訓,難以苛責,昨將全案不起訴。
▲特勤中心膽識訓練要學員在無防護措施下,面對面交叉移動實彈射擊,卻導致教官被射癱。
郭耿宏受傷當時,現場一陣混亂,根本不知道被誰的子彈擊中,乾脆直接控告在場的七名學員及鼓勵膽識訓練的國安局副指揮官許昌。而檢方委請刑事局,透過格放現場錄影畫面,再模擬、比對彈道還原,最後發現是誤射的子彈,是學員吳宥鈞誤擊。郭耿宏因此對其他學員撤告,僅對許昌、吳宥鈞和吳身旁的蔡柏豐,提告過失致重傷害罪。而檢方認為,郭耿宏身為射擊教官應自行考量危險性,而吳姓學員僅接受一個月新訓,就進行危險的移動實彈射擊,難以苛責他有能力防範;至於指揮官許昌則辯稱,雖鼓勵教官研發新訓練方式,但不知已進行實彈訓練,檢方因此認定許昌未要求郭耿宏進行該射擊訓練,而蔡並非射中郭的人,因此三人都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