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不滿名嘴周玉蔻影射他收受頂新政治獻金2億元的爆料,對周女提出妨害名譽告訴,一審判周女無罪,馬不服提起上訴,並於二審期間曾親自出庭,在法庭上批評周玉蔻「口沒遮攔、恣意汙衊、從不查證、毫無責任」。高等法院審理後,今(11)日判決周玉蔻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確定。
事件起源於2014年底,周玉蔻接連爆料,先指稱國民黨收受頂新政治獻金2億元,緊接著又指稱:「拿了頂新集團秘密獻金的,正是馬英九總統」。馬認為言論不實,自訴控告周女加重誹謗並求償千萬元。一審認為,周女有相當理由確信指摘內容為真實,判她無罪且民事免賠,馬不服提上訴。
另一方面,周玉蔻因指稱前101大樓董事胡定吾是馬收受魏家非法政治獻金的「牽線人」,胡也對周女提告,檢方起訴後,高院認為兩案有同一事實關係,決定併案審理,今日將一併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