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地檢署近日舉辦偵查中扣押物拍賣會,其中一輛里程數僅有2696公里的紅色保時捷,從起標價1元喊至50萬元拍定,不料,得標的梁姓買家事後發現喊貴了,要求棄標,但因事前已簽署承諾書,若棄標得支付得標價30%作為懲罰性賠償金,最後被中檢罰款15萬元,堪稱損失慘重。
▲圖/翻攝自中檢好拍網臉書
台中地檢署於本月7日舉辦拍賣會,拍賣一台2015年出廠的紅色保時捷,一對要買車給兒子的老夫妻及一名受託代購的梁姓車商在拍賣會上競價激烈,喊價金額一路飆升,最後梁男以50萬元拍定。
▲圖/翻攝自中檢好拍網臉書
不過,由於這輛保時捷上有201萬餘元的銀行貸款,以及需付燃料費、牌照稅、鑑定費等,總價相當於253萬餘元。此外,梁男當時也以100元標得一輛2008年出廠的賓士C300,加上貸款、稅金後總價約76萬元,梁男得標後發現不划算,要求兩輛車均棄標。
台中地檢署為因應民眾可能棄標的情況,規定凡參與競標領牌的民眾都要填寫「承諾書」,棄標者須支付賠償金,經計算後,梁男棄標保時捷和賓士兩輛車,事後得付總計152030元的賠償金,目前已全數繳清,可說是損失相當慘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