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一名23歲劉姓男子,因覬覦女鄰居美色,去(2016)年12月9日故意向該女借機車鑰匙,並趁機備份她的家裡鑰匙,半夜闖入性侵得逞,還拍攝裸照勒索50萬元,事後更用LINE傳送恐嚇訊息。劉男遭逮後,彰化地院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等罪,判處10年6個月徒刑。
▲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據《蘋果日報》報導,判決書指出,劉男與被害人住在同一棟大樓,兩人本來就認識,藉故借取機車鑰匙並備份被害人家中鑰匙,13日凌晨2點左右,闖入被害人家中,用布條塞嘴、膠帶綑綁等手段限制行動,性侵得逞後還拍下裸照,因怕自己的聲音被認出,竟用Google語音程式說「妳的照片在我這,我要50萬元」。
劉男甚至一人分飾兩角,事後以友人身分關心被害人,謊稱歹徒提供一組LINE帳號,被害人加入後立即收到自己的裸照、恐嚇訊息,歹徒更提出交換條件,若願意視訊自慰的話,50萬元可降至10萬元,引起被害人起疑報警。
警方調閱監視器逮人,劉男遭逮後坦承性侵、拍攝裸照,但卻稱恐嚇取財只是故布疑陣。法官認為劉男手段惡劣,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等罪,重判10年6個月徒刑。(整理:實習編輯黃朝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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