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男多次闖屋擾鄰 律師:難判強盜、恐嚇罪

記者何冠毅、鄭遠龍/桃園報導

恐怖鄰居闖進同社區住戶家中,還要抱走小孩,嚇壞人。李姓男子已經落網,不過隔天就交保又回到社區內,其他住戶說這名李姓男子常常會亂按電鈴,還會騎走其他住戶的摩托車,騷擾同社區住戶不是第一次。但為何這樣總能交保,律師說,這名李姓男子如果只有闖入他人住家,觸犯1年以下徒刑,加上他當時沒有工具武器,也沒有恐嚇性的言語,因此難稱得上強盜未遂重罪。

恐怖鄰居闖屋非首次 曾亂按門鈴.騎走車

▲李男說詞反覆,矢口否認有犯意。

闖鄰居家遭逮李姓男子:「因為有聽到(小孩)叫聲,剛好門也打開,門的鑰匙插著已經有人開門,我才有辦法進去啦。」

闖進6樓別人家被活逮的就是他,住5樓的李姓男子矢口否認有犯意,但在警局說是女屋主請他進門,如今又改口另一套說詞,但社區住戶很頭痛,他這樣鬧不是第一次。

恐怖鄰居闖屋非首次 曾亂按門鈴.騎走車

▲李男騷擾鄰居的行為不是第一次。

社區其他遭騷擾住戶:「他一直找我們家,不曉得要找誰啊,我跟他說沒有這個人他就翻臉,亂按門鈴大概2、3次了吧。」

最誇張的是,李姓男子還曾經看到鄰居摩托車沒拔鑰匙就騎走,累積至少4、5戶受害。他這次被抓,向警方供稱患有嚴重焦慮症,還說對方請他進門,兩招想脫罪,移送地檢後隔天就交保。

恐怖鄰居闖屋非首次 曾亂按門鈴.騎走車

▲律師表示,李男無實際強盜、恐嚇行為,只構成入侵民宅。

律師王志超:「經由醫生的一個鑑定,他在行為當時並不知道自己做的是一個不對的事情,這個時候才有機會可以減刑。」

醫療證明拿不拿的出來要看檢察官調查。但這名男子已經交保回到住家,原來他進到別人家沒有工具武器,或出言恐嚇的狀況下,觸犯強盜、恐嚇難以認定。

這次女屋主指控對方強盜未遂,但法律層面得有作為才會構成未遂吃上5年刑責,如果沒有明顯犯意,就只算入侵民宅,輕判1年以下。

恐怖鄰居闖屋非首次 曾亂按門鈴.騎走車

▲住戶不堪其擾,考慮搬離社區。

律師王志超:「他進入屋內之後,有要求被害人交出財物,這個動作才有可能變成強盜或者是恐嚇取財,或者是搶奪罪的一個著手。」

這樣的鄰居住在隔壁沒辦法防,也阻止不了他亂闖,對何姓一家3口來說不速之客就住在樓下,根本是活在恐懼中,考慮要搬家遠離這個是非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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