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台中市一名男子去年初酒後途經一處民宅大樓隨機按門鈴,女住戶誤認為是隔壁鄰居求助開啟住家大門,慘遭男子以手指性侵下體得逞。最高法院支持台中高分院見解,認為黃男犯後飾詞狡辯、未見悔意,今(30)日將上訴駁回,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有期徒刑8年6月定讞。
判決書指出,從事粗工的黃男曾有酒駕前科,2016年1月5日凌晨3時許,黃男酒後途經一處民宅大樓前,見大樓大門未關,認為有機可趁,竟走進大樓內隨機找一戶按門鈴。被隨機按門鈴的女住戶當時因睡意朦朧,誤以為是隔壁鄰居欲求助而開啟住處大門,結果被站在門外的黃男強行推進住處玄關強吻、脫衣後,以手指性侵得逞。過程中,女住戶不斷大聲呼救,甚至與黃男互相拉扯,鄰居聽聞聲響,外出查看目睹一切,趕緊上前將黃男拉開,並報警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