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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檢方指控前總統朴槿惠涉嫌濫用職權、收受額賄賂等罪名達18項,今(17)日正式對朴槿惠提起公訴。
上月27日南韓檢方以朴槿惠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且有湮滅證據之虞為由,申請法院簽發逮捕證,31日檢方以濫權、洩漏機密、共謀收賄等13項罪名,裁定收押朴槿惠,朴槿惠被移送至首爾看守所,成為南韓第3位遭法院批准逮捕的前總統。先前她遭指控涉13項罪名,但檢方已將調查結果追加為18項罪名。
▲南韓前總統朴槿惠。(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檢方先前指控,朴槿惠涉嫌於2015年要求三星集團向其親信崔順實掌控的Mir財團和K體育財團出資,包括三星與崔順實在德國的公司簽署213億韓元的合同、三星向Mir財團出資125億韓元,以及向韓國冬季體育英才中心出資16.28億韓元,另外又向K體育財團出資79億韓元,朴槿惠、崔順實總計向三星收受賄賂433億韓元(約新台幣11.6億元),實際到位資金為298.25億韓元(約新台幣8億元)。
另外朴槿惠以免稅店經營權的交換條件,要求樂天捐70億韓元(約1.9億元台幣)給K Sports基金會,朴槿惠和崔順實還要求SK集團出資89億韓元(約2.4億元台幣)。檢方對朴槿惠的公訴書所列涉賄金額,合計592億韓元(約15.8億台幣)。
除收賄嫌疑外,朴槿惠還要求53家大企業向自己與崔順實「共同主導」的體育基金會出資774億韓元(約20.6億元台幣),涉嫌濫用職權和脅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