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被控紅火案今(18)日赴高院出庭。檢辯雙方都同意並經合議庭決定,下次開庭傳喚金融專家張嘉魁及辛允中作證,由檢辯進行交互詰問。
▲辜仲諒。(圖/資料照)
辜仲諒等中信金高層主管被控於民國94年間買進兆豐金股權及大量連結兆豐金股票的結構債,並指示親信在香港成立資本僅1美元的紙上公司「紅火」,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中信金收購兆豐金股權後,由「紅火」贖回結構債,賺得逾新台幣10億元價差。
法院二審,依銀行法特殊背信罪判處辜仲諒9年8月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1億5000萬元。案件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在日前撤銷原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天下午開庭,就傳喚證人的部分,由檢辯雙方進行陳述表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