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4/19 11:09發稿│11:20 更新】
23歲的武張孝慈受淫媒情侶檔謝仁杰、吳家卉聘僱,在新竹一處應召站當馬伕,但卻深覺被剝削,3年前趁老闆情侶檔喝醉後,涉嫌以USB線勒斃2人,並將屍體載到250公里外的阿里山區棄屍,再返回住處縱火滅證。武張孝慈到案認錯道歉,一審被依殺人罪判2個無期徒刑,高等法院今(19)日改判有期徒刑25年,褫奪8年。可上訴。
武張孝慈今未被提訊到庭,不過謝男家屬聆判後生氣表示,無法接受判決結果,殺2命竟改判25年,太離譜、社會亂了、要提上訴。
判決書指出,武張孝慈受雇謝仁杰(30歲)和謝的女友吳家卉(31歲),擔任應召站的馬伕,每天工資2千元,和謝、吳同住竹北租屋處。但武張沒錢買車,向謝借錢卻發生債務糾紛,工資遭謝苛扣,且武張和吳女姪女交往,被吳女爆料武張當馬伕還賣毒品,武張因而遭女方家長嫌棄,戀情差點告吹,武張便對謝、吳2人積怨在心。2014年6月,武張和謝、吳在租屋處喝酒,酒後越想越不滿,趁謝、吳2人醉倒無力反抗之際,先後以電線勒斃,運屍回故鄉阿里山棄屍山谷,事後縱火燒屋企圖滅證。
檢警偵辦縱火案,發現謝、吳2人竟人間蒸發,追查後才查出命案,依殺人罪起訴求處死刑。一審認為,武張孝慈當庭痛哭並向被害家庭道歉,依2個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另圖利媒介性交罪、遺棄屍體罪與縱火罪共判刑5年4月,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武張上訴二審,出庭時宣稱一直反省並抄寫佛經,高院今依改判武張孝慈兩個14年徒刑,應合併執行25年,褫奪8年;但其他3罪上訴遭到駁回,要等全部定讞,由檢方聲請定應執行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