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育富投資負責人張宏麒涉嫌自2013年起,以辦理圈購IPO股票(Initial Public Offering,首次公開發行)當幌子,誆稱有特殊管道可免公開抽籤,取得上市櫃股票,待當日售出就可獲30%以上暴利,向上百人吸金、詐騙超過10億元。高等法院今(20)日依詐欺取財等罪共判張男24年,其中4年刑責,可易科罰金;全案確定,不可上訴。
高院合議庭表示,一審認定張男吸金5億元,但二審認為他吸金超過7億元,因此,在不可易科部分,從原本的18年改判為20年,至於土地投資部分,二審跟一審認定相同,張男詐騙3億多元,此部分同樣維持有期徒刑4年,可易科罰金146萬元。
▲張宏麒涉嫌吸金詐騙,二審遭重判24年。(圖/記者潘千詩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