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名嘴周玉蔻前年上政論節目時,指前總統馬英九捐助成立的「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坐擁10億元資產,是馬的競選金庫,遭基金會提告並要求登報道歉、求償1元;高等法院今(26)日判決,周女須在指定的2家報社登報道歉,求償1元部分仍遭駁回。可上訴。一審判周玉蔻免賠1元,但須在5報道歉,她不服上訴,高院仍認定周玉蔻損害基金會名譽,但改判她僅須在指定的2家報社登報道歉。